为树立企业质量诚信标杆,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推动企业开展质量诚信管理,促进企业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要求和《质量诚信(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决定在促进会会员企业中开展“质量诚信示范单位”和“质量诚信单位”认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