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强市金质奖章”(以下简称“金质奖章”)于2013年设立,是深圳市最高个人质量荣誉。授予在打造“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深圳企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度评选一次,每年度获奖名额不超过10名。

  “金质奖章”评审工作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和评定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现场验收小组有关专家、美国、德国、韩国、英国、法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社团组组织、技术机构企业管理专家和本市资深企业管理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卓越企业家代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定委员会由促进会理事会领导班子组成,主任由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会长马蔚华担任,成员由促进会副会长担任;评定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负责组织发动、受理申报及资格审查等事务性工作。

  “金质奖章”参评申请人所在企业必须通过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的认定或获得区以上(含区)政府质量奖;所在企业为行业质量标杆或领军企业,近3年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列处行业前列等多项入围条件。

  “金质奖章”评选工作具体分为社会组织推荐和自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委员会、民意网络评价、媒体公示和评定委员会综合评价并审定、表彰等程序。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和评定委员会委员按照申请参评人的质量经营推动力、创新力、影响力、贡献力和责任感五个维度先后进行评审和评定。

  “金质奖章”评选工作目前已开展五届,共有44位企业家先后获此殊荣,其获奖企业家来自央企、我市国企业和民营企业,其所在产业涵盖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新兴战略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金质奖章”评选工作为促进和激励我市企业家参与“大标准、大质量”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国产生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