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位企业家荣获第二届“深圳市质量强市金质奖章”

  在2月3日召开的2015年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大会上,9位企业家荣获第二届“深圳市质量强市金质奖章”。


  经过企业申报、行业协会推荐、组委会秘书处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现场查证、媒体公示、审定委员会委员审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平春等9位企业家荣获第二届“深圳市质量强市金质奖章”(以下简称“金质奖章”)。国务院参事张纲到会祝贺为为获奖企业家佩戴奖章,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会长马蔚华向他们颁发证书,少先队员致敬并献鲜花。


 
  国务院参事张纲为获奖企业家佩戴奖章,马蔚华会长向他们颁发证书

  据了解,“金质奖章”评选和“骨干企业”认定工作是深圳市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关于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的有关内容,开展的一项质量荣誉活动,旨在树立质量强市企业标杆,发挥卓越企业家榜样引领作用,激励深圳企业及企业家积极践行推进“质量强市”,打造“深圳质量”。“金质奖章”评选和“骨干企业”认定始于2013年,“金质奖章”评选定位深圳市最高质量个人荣誉,每届不超过10名;“骨干企业”定位为深圳市质量工作标杆企业,每年认定不多于100家,荣誉有效期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