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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3-04-15

  

率先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深圳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

陈彪做重要讲话  徐友军部署工作 郭晓渝主持会议

 

 

 

 

  

  2013年4月11日上午,深圳市政府在市民中心召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暨市长质量奖推广大会,深圳市副市长陈彪代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率先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目标。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徐友军部署创建工作,计划今年下半年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申请,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验收。大会由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郭晓渝主持。

 

  深圳市质量强市联席会议26个政府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近400家深圳知名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出席会议,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副会长欧大江、执行副会长刘万涛率80余家行业协会联盟会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大会。

 

  陈彪副市长在大会上指出,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是“深圳质量”的本质要求,必须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开展质量强市工作就是把深圳质量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的重要举措。他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考核验收。

 

  针对今后的质量强市工作,陈彪副市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说,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加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打造美丽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必然选择、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打造民生幸福城市的迫切需要;二是要明确重点,率先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此他提出六点期望,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确保创建示范市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要科学实施市长质量奖推广计划,带动各行业质量提升活动有效开展;三是要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夯实质量工作基础;四是要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提升质量技术水平;五是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六是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共享共建质量成果的局面。

 

  陈彪副市长最后强调,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意义重大,各相关单位要把握机遇,真抓实干,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努力开创深圳市质量发展新局面。

 

  据悉,2012年,深圳市获得首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称号。自开展质量强市工作以来,深圳市以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四大质量”持续提升,“大质量”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和保障能力不断巩固,质量提升活动蓬勃开展,全面完成了2012年质量强市工作指标。

 

  此前,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深圳市组建了以市长许勤为总召集人、副市长陈彪为召集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友军为办公室主任,包括市发改委、经贸信息委、财政委等2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内的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从而加强对质量市工作的组织领导,争取在2013年底达到《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所确定的中程目标。

 

  针对此目标,《深圳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从大力提升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新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低碳试点城市,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等13个方面作出了55项具体工作要求,并指明每项工作的负责部门,以保障工作责任的落实。在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方面,要求支持产业申请发明专利并提出年授权量超过10200件的目标,鼓励企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争取国际和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定工作组落户深圳,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示范点和无公害离职生产技术过程示范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验技术、方法、标准和设备等,分别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贸信息委等部门负责。

 

  在强调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宣传力度的同时,深圳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在全国开创性的成立了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以此来联合全市各个行业社会组织参与质量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质量活动人人参与,质量成果大家共享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深圳“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会上,徐友军主任对2012年的质量强市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说明,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考核验收作出了安排;郭晓渝副主任通报了市政府市长质量奖推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