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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强市办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城市质量精神”的公告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8-04-26
2012年,我市启动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目前争创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争创工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城市质量精神"口号。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5月30日。投稿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2:00。
二、征集内容
"深圳城市质量精神"口号。要求是高度凝炼、概括的一句短语,一般不超过16个字。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二)城市质量精神要立足质量,服务民生,同时充分展示深圳市城市特色和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
(三)提供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
四、征集方式
请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提交方案作品(http://www.szaic.gov.cn/),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经市政府批准后,在相关媒体对优秀作品及创作者进行公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