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注册 登录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关于印发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推广计划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8-04-26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制定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推广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代章)

            2013年4月8日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推广计划

 

  2004年,深圳在全国首设“市长质量奖”,激励企业创新管理,追求卓越,促进了全市范围内日益广泛的质量改进行动。为完善市长质量奖评定与推广一体化机制,依托深圳在质量理念和实践上的创新发展,奠定质量强市的可靠基础,加快创造“深圳质量”,特制订市长质量奖推广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示范带动全社会参与深圳质量建设为导向,广泛建立先进质量经营与评价模式为核心,按照“标杆引领、经验共享、广泛带动、整体提升”的原则,构建市长质量奖推广服务体系,强化各方协调一致的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质量提升,打造市长质量奖“服务工程”、“惠民工程”,成为创造深圳质量打造质量强市的重要抓手和主阵地。

 

  二、目标任务

  重点任务是实施“一十百千万”计划,达成“一个政府质量奖典范,十余行业质量标杆,百家企业绩效提升,千家企业模式导入,万人参加质量培训”目标。力争从今年开始到2015年底,分三个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部门协作机制和社会合作网络形成,30家行业骨干企业导入运行卓越绩效模式;第二阶段到2014年底,行业示范应用工程广泛开展,60家行业骨干企业导入运行卓越绩效模式;第三阶段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一十百千万”目标任务。

 

  三、行动计划

  (一)重点突破,标杆引领

  1. 部门共同推进。将卓越绩效模式行业推广项目,作为全市质量强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沟通,每年遴选一批业绩领先、示范性强的行业骨干企业参奖,强化标杆引领并示范带动。各区强市办加强跟踪联系与定向服务。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统一组织政策宣贯,根据工作需要委派专家指导。加强市区质量奖工作衔接和资源调配,统一发动,分层推进。至2015年,参奖组织覆盖各产业重点行业。(牵头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 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完善与商会、协会等行业组织合作推进网络,集聚市工业总会、企业家联合会、质量强市促进会、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质量协会等支持性社会组织共建推广服务平台。引导一批社会建设、社区服务领域的优秀组织通过参奖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创造社会建设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分类指导,行业推进

  3. 卓越启航计划。建立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库,每年选定30家,采取“自愿申报、优势优先、专家支援、期末验收”方式,实施为期2年的“卓越启航”滚动扶持计划,期间提供“一次初期诊断、一次战略咨询、一批骨干培训、一个解决方案、一次期末验收”的“五个一”组合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可持续质量经营模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 行业示范工程。加强部门联动,在教育、医疗、交通和社会建设等重点民生相关领域,推行行业质量提升活动,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医疗服务整体评估和质量控制”、“公交服务指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质量测评体系中引入卓越绩效模式,探索建立顾客导向的绩效评价与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旅游、物流、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重点服务行业实施质量满意度调查,开展服务质量比对提升活动。2013年重点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卓越绩效管理试点,举办社会组织建设系列研讨,助推社会民生领域服务质量建设。各区相应开展“质量强区”试点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长期培育,建设梯队

  5. 企业成长计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上市培育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系统性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给予优先立项、优先资助。采取自愿申报、全面辅导、达标审查等方式,帮助其完成卓越绩效模式及治理结构、战略、流程、人力资源等运营模块的整体性导入运用,达到高质量运营的基本要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 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建立行业卓越绩效管理示范基地,每年在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公共服务类典范组织中选定2-4家特色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作为示范基地,面向全社会开展不少于6批次开放参观、成果分享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整合资源,增强能力

  7.加快人才培养。推动本市大专院校开设质量工程、质量经理人相关课程,协助党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办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质量讲座,与市教育部门合作认定一批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促进质量教育持续、有效开展。推进重点企业“首席质量官”试点,推行关键岗位质量工程师任职制度,鼓励企业创办内部大学、实训基地,健全质量决策、管理与执行团队。支持中介组织应用型质量人才培养,推行企业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鼓励深港澳质量专业等机构开展国际质量职业资格注册互认。每年完成不少于3000人次质量管理培训,新增质量专业人才1000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8.推进技术研究。科技产业政策支持应用前景广、带动作用强的质量管理方法与技术开发。研究制订细分行业卓越绩效指引和应用范式,扩大应用规模。2013年重点加大深圳地方标准SZDB/Z40《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指南》、SZDB/Z43《卓越绩效模式应用指南》、SZDB/Z22《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通用要求》推广力度,增强应用实效性。(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

  9.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和衔接社会组织现有“深圳知名品牌评选”、“争创卓越企业服务计划”、“质量管理创新系列行动计划”、“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等服务专项,推动政府采购、上市培育、优势企业认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融资征信等领域引入卓越绩效评价,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加强宣传引导。大力传播卓越绩效价值理念,弘扬“责任、承诺、精品”工业精神。策划实施市长质量奖品牌识别系统和价值传播体系。联合媒体开展质量强市推介宣传。2013年策划实施市长质量奖十周年征文活动,以“深圳质量思与行”为题精选出版文集,挖掘、总结和推广深圳企业管理智慧与质量实践。(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1.推动多元投入。立足合理配置市长质量奖推广资源和建立高效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财政保障服务水平。鼓励企业、社会组织自筹资金或设立质量专项基金,在应用研究、技术开发、评估认证、平台建设、成果推广等关键环节共建共担质量进步社会责任。(牵头单位:市财政委,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