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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和优秀质量经理评选活动工作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8-12-25
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大力发挥首席质量官作用,促进质量经理能力提升,深化质量人才支撑“标准先行、设计支撑、质量引领、品牌带动、信誉保证”的建设,有效落实《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中“引导和鼓励企业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目标,圆满完成城市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着力引导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以创新驱动、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性调整,全面提升我市企业质量水平和品牌形象,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和“优秀质量经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一)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任现职企业首席质量官并获国家认可的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原则上表彰不超过10名。

       (二)优秀质量经理:全市各类企业正式任命或聘请的企业质量部门负责人,原则上表彰不超过20名。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质量工作,兢兢业业,创先争优,质量管理创新事迹感人,在企业中赢得良好赞誉,具有榜样的作用。

      2、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专业技能,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战略制定与实施,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做出重要贡献。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组织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实施持续质量改进成绩突出,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积极参加质量公益活动,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具有较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对促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职首席质量官3年以上。

    (二)优秀质量经理评选条件

      1. 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五年以上,所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2. 善于学习,结合企业实际,推广应用现代管理科学知识、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并在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坚持“质量第一”方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组织或实施企业在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

      4. 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心质量公益活动,两年内参与全市性重大质量活动不少于2次。

         两类申报人员所在企业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评选程序

    (一)企业推荐:申报企业对照优秀首席质量官或优秀质量经理推荐条件,组织首席质量官或质量经理进行自荐,对成绩突出的予以推荐,分别填报《深圳市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申报表》或《深圳市优秀质量经理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

      (二)材料初审:市质量强市促进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形成初选名单。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政府、深港、行业协会、本会首席顾问和高级顾问等质量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企业及候选人,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

     (四)通报表彰:召开审定委员会(本会班子成员和部分理事等组成)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终审。并经上网公示(深圳市质量强市信息网www.szqc.org.cn),确定受表彰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红影:83894430,甘叶笑:83283672,赵紫晨:83558787,刘鹏程:83557947。

        地址:福田区竹子林七路2号益华大厦东210室。

        邮箱:szqcpa@163.com

       (二) 本次评选秉承优中选优的原则。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将适时召开全市质量强市促进大会,届时对获评优秀人员进行表彰颁证。

 

附件:

深圳市优秀首席质量官申报表.docx
4c961b2d7a519fd981ff213a13a6702d.docx (18.13 KB)

 

深圳市优秀质量经理申报表.docx
5166928d1815511f499beb3ba696dca6.docx (14.62 KB)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