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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3-03-08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核,“比亚迪”商标正式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认定的商品有:比亚迪电动车辆、比亚迪汽车。该信息于2012年12月31日在中国商标网官网上已公布,网址:http://sbj.saic.gov.cn/sbyw/201301/t20130104_132318.html。

 

  中国驰名商标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是一种无形财富。 比亚迪获此殊荣,意味着比亚迪品牌的电动车辆、汽车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优质产品。
 
  此外,“比亚迪”商标受保护的范围、领域、力度远超普通商标。
 
  1、境内保护:“比亚迪”商标除了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以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有权禁止其他人在电子商务中将其作为域名予以注册,从而有效防止他人“搭便车”、将企业商标淡化的现象。
 
  2、境外保护:“比亚迪”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和保护的驰名商标,所以在任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遇到侵害时,根据《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规定,其在中国受保护的记录也将是该国主管机关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从而有效打击境外商标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