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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及广东省著名商标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8-04-08

各有关企业:
    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品牌﹝2016﹞2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服务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品牌﹝2016﹞23号)。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申报,明确申报程序各环节时限要求,我会现将有关申报要求资讯整理如下(上级正式通知见附件):
    一、总体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认真学习“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通知要求的有关内容。申报材料严格使用通知中统一格式的申请表或录入要求,相关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有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经咨询主办,凡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过程要求
   (一)广东省名牌产品
    1.凡申请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务必于9月10日前,登录“201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地址:www.gdsmp.org.cn)注册企业信息(具体操作详见该网站说明)。
    2.申报企业需要自行到税务部门按统一格式开具纳税证明。
    3.申报企业今年不需要提交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证明。专项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通知中所列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
    4.申报企业应9月25日前在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信息的网上填报。
    5.企业必须于9月26-27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18会议室),其中工业类报送纸质材料,服务业类报送纸质和电子数据信息表。
    6. 今年新增服务业类,广大服务业企业可踊跃申报;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将会对部分申报企业进行抽查,各申报企业应予以配合。
   (二)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
    凡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登陆广东商标网(http://www.gdta.com.cn)首页中部位置点击“驰/著名商标图标”,随后下载并使用著名商标申请录入程序,按照程序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形成数据文件,连同书面材料务必在9月18日前报送至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促进处(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09室)联系人:邓爱科,电话:83070159。
    附件:1. 201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通知
          2. 2016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通知

附件请致电83894430、83172955索取。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