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熟悉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验(食品类企业为食品专业专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食品生产管理经验,或中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食品生产管理经验);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首席质量官培训或继续教育并作备案。